醫院人員密集,微電子設備應用廣泛,如果防護措施不當,一旦遭受雷擊事故將會造成難以預料的后果。學校雷電防護系統應因地 制宜, 在綜合評估學校雷電災害風險的基礎上,從整體防雷的角度,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,細致研究防雷裝置設計布置,認真進 行施工監督和驗收,有效地防止或減少雷電對校園的危害。
1.在屋面四周及屋脊等易受雷擊部位設置避雷帶,拐角處設避雷短針。避免直擊雷直接破壞學校建筑與設備。
2.低壓電纜應埋地引入,在學校配電房總配電柜內加裝電源浪涌保護器,作為第一級保護。該避雷器最大通流容量為不小于60KA (8/20us), 殘壓小于1.7KV(25KA,8/20us)。機房引入電纜一般沿內墻敷設,雷擊概率及雷擊強度均不大,因此,直接在各機房引入的電源配電箱內,分別加裝電源浪涌保護器,作為第二級保護。該避雷器最大通流容 量為40KA(8/20us),殘壓小于1.5KV(15KA,8/20us)型號。配電箱內應預留空氣開關位置,如無安裝位置,亦應在開關箱旁邊就近單獨安裝避雷器箱體。安裝的防雷器間距應符合規范的要求:電壓開關型防雷器與限壓型防雷器之間的線路長度不宜小于10m,限壓型防雷器之間的線路長度不宜小于5m,否則應采取相應退耦措施。
3.對于各類信號系統,應分為粗保護和精細保護。粗保護量級跟據所屬保護區的級別確定,精細保護要根據電子設備的敏感度來進行確定。